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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就业、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始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目标,将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把就业帮扶车间作为带动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下同)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重要载体,作为促进他们实现增收的有效途径,加强统筹,积极引导企业、乡村工厂、生产车间等创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稳定就业,促进其增收致富。
一、强化组织,搭好车间基础建设的“戏台子”
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与市人力社保局紧密合作,周密组织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出台鼓励和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建立和持续发展的政策,加大组织和投入力度,保障就业帮扶车间数量、质量的稳步提升,大力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家门口务工就业。对运行良好的帮扶车间利用衔接资金予以奖励,支持做大做强,提高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能力;对经营出现困难的帮扶车间,充分运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及时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盘活存量资源,恢复带动能力。
二、严格把关,做好车间程序审核的“准尺子”
一是把好认定前的入口关。明确要求车间在建设范围、场地要求、用工规模、主体要求、带动效应等方面达标,并吸纳10人及以上(脱贫人口不低于30%)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同时,设置申报、审核、公示、认定、绩效评估等5项步骤,实现人社、乡村振兴、财政等多部门联合考察评估、评选,确保高质量创建,以保证车间能够持续经营、保持稳定吸纳就业能力。二是把好认定后的绩效关。把加强日常指导管理作为保证车间质量的稳定器。要求区县定期对车间进行走访,加强对车间用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实时掌握车间运行和吸纳就业情况,帮扶提升车间运营能力。每年对已认定就业扶贫示范车间进行复评,对达不到基本条件或是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好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称号并摘牌,实现能进能出,确保车间质量。
三、落实奖补,用好车间扶持政策的“钱袋子”
政策扶持鼓励,激发创建活力。印发《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延续原就业扶贫示范车间扶持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做大就业增量。
一是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相关条件经评选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按照不同车间建设类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用于生产车间建设、生产设备购置,形成资产归所在村集体所有,加大了对车间发展支持力度,保持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安全性。二是落实带动就业奖补。每年度实施就业帮扶车间绩效评估,根据稳定带动就业能力、带动增收能力、劳动关系、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机制建设、典型示范效应等情况给予车间2-10万元带动就业奖补。三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给予一定的奖补,认定办法和奖补规则由区县(自治县)制定。
四、加强宣传,挖掘车间示范带动的“好苗子”
一是加强车间品牌宣传。利用“互联网+”等方式,积极推广就业帮扶车间产品,举办车间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已先后开展多场车间产品直播带货、本土明星参与介绍线上展销活动,在主城观音桥商圈开展扶贫车间产品展销会,拓宽车间产品销路,培育特色品牌,扩大影响力。二是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对经营规范、带动就业效果好、信誉优的全市优秀就业帮扶车间,并加以广泛宣传,扩大车间影响力,营造社会关注、支持车间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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