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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在灵武市、平罗县、彭阳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开展部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在11个县(市、区)组建13个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指导各地开展以粮食作物、经济特色产业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试点,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大宗农村产品、农业生产大县的社会化服务。
宁夏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完成整省(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积极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全区遴选388个村通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资金、引导村企合作等多种形式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进一步提高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进一步健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监委会的四位一体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管理各项制度;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探索建立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新型农村经营机制。
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指导吴忠市利通区、永宁县闽宁镇、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等一批县、镇、村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区推广吴忠市红寺堡区55124乡村治理模式,协同开展村规民约规范化制度化试点,创新乡村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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