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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技推广总站 杨金娟摄)
为不断净化我区农药经营市场,有效保障农药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关于开展不合格农药产品查处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合各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技中心,针对通报中的225个不合格农药产品,每县随机抽取4-5家经营门店和1-2家蔬菜种植企业进行检查,除通报中涉及的青铜峡市一个不合格农药产品外,未发现有其他不合格农药产品。青铜峡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责令相关企业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此次检查发现,部分经营门店仍存在套装销售、普通农药经营店销售限制使用农药、未分类摆放、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销售农药未明码标价、销售过期农药、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系统使用率不高、实际经营地址与农药经营许可证许可地址不一致等问题。通过现场督促指导,立查立改问题1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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