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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3〕121号)精神,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已下达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为切实做好2024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我厅制定了《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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