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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23〕31号)要求,近期,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2023年度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就申报条件、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申报资料等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查,并向各推荐(申报)单位反馈了补正意见。各推荐(申报)单位及时进行了补正。
经补正,目前符合评审条件的成果共159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4日-3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持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办公室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或在公示期外(以书面材料寄出或传真时间为准)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李 倩,029-87396276,nytk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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