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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是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应补尽补”,不重不漏。
(一)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各乡镇街道要对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提高对受助对象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补助资金的精准使用。
(二)个人申报。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认真填写《重庆市涪陵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生补助申请表》,将申请表、入学学费凭证或学生在校证明一并按程序交当地村(居)委会审核。
(三)村级审核。各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对象资料后,要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准确性和实际情况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盖章,汇总填写《重庆市涪陵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生补助申请表汇总表》。对审核通过的对象人员名单信息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并将申请表、入学学费凭证、汇总表、公示照片一并上报乡镇街道。
(四)乡镇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对所辖村(居)上报的申请对象条件以及所填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盖章,统一汇总填写《重庆市涪陵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学生补助申请表汇总表》,并在机关政务公开栏对审核无误的汇总对象人员名单信息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将乡镇街道汇总表、个人申请表、入学学费凭证、乡镇公示照片纸质件各一份收集整理后统一上报区乡村振兴局社扶科。
(五)区级比对。区乡村振兴局收到各乡镇街道上报人员名单后,将联合区教育、人社等部门对上报人员对象家庭身份信息和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审核比对通过的人员对象确定为拟补助对象。区乡村振兴局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将由区乡村振兴局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六)兑付到人。区乡村振兴局在拟补助对象公示完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时间,将每期补助资金直接打卡到对应学生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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